君子務知大者、遠者。江中藥業深知在謀求自身業務發展的過程中,必須以全局為重,始終恪守華潤集團“守法合規”的理念,擁抱監管,在業務開展過程中最大限度避免發生違規。2021年,江中藥業跨越千里對山西省省屬國企晉城海斯制藥有限公司(簡稱海斯制藥)的并購中,公司從合規管理出發,嚴格遵守國家監管要求、地方性法規規定和華潤集團規定,在并購過程中將合規工作推向前端,充分運用合規手段防范并購風險,保障并購流程合法合規,順利完成并購工作。
并軌上市公司合規與國資交易合規要求
本次并購首先需要解決的就是國有企業股權公開掛牌轉讓、經營者集中審查及信息披露的合規性銜接問題,《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》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,完成本次交易需嚴格按照投資決策、產交所摘牌、實施交易的步驟執行,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取得經營者集中批準、進行合規披露。同時,根據交易需要,在保障合規性的同時還要考慮交易的保密性和高效性,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在披露公示過程中不泄露公司戰略計劃,并實現并購交易的高效達成。
為解決上述問題,公司一方面通過理清各任務間的關系,做好內部決策、經營者集中信息公示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時間與掛牌期限的銜接,達成了業務保密性和信息公開性之間的平衡。另一方面通過積極與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溝通,提前準備經營者集中申報材料及工商變更材料,最終實現13天高效獲得國家反壟斷局出具的《不實施進一步審查通知》審批,并隨即取得海斯制藥新營業執照。
并購模式融合地方國資監管合規要求
江中藥業并購海斯制藥是一場跨越千里的“國企聯姻”,一家是深受華潤集團合規文化熏陶的中央企業,一家是在山西省國資合規監管體系下成長起來的地方省屬企業,對于合規建設的要求與標準存在一定的差異,本著求同存異、合作共贏的原則,江中藥業與海斯制藥原控股股東晉能控股裝備制造集團在《海斯制藥并購協議》《公司章程》《股東會議事規則》等文件中對職能配置、合規管理等內容進行多輪談判磋商,最終形成一致意見。
基于合規要求標準的差異性,江中藥業采取“優化部門職能、守住職權底線”的方法化解分歧。通過整合優化部門職能,解決了各方關于人員委派、審計工作管理要求、經營管理效率等方面的訴求和需要,最大化滿足央企與地方國資委雙線合規的要求,保障并購項目順利實施。
堅持合規延伸投后管理
由于海斯制藥在公司治理、發展歷史、企業文化、管理模式等方面與中央企業合規標準存在差異,需與華潤體系合規管理的標準、規則以及合規相關指引和辦法進行融合。針對部分需強化的合規管理內容,海斯制藥完成并購后立即按照華潤合規要求更新相關制度,優先防范重大領域合規風險,同時逐步優化其他合規相關制度。其次,為了排查海斯制藥反不正當競爭領域可能存在的問題,江中藥業組織其對市場正在銷售的產品進行自查工作,排查不正當競爭行為線索,及時發現相關問題并予以改正。
江中藥業并購海斯制藥的過程中,從最初的協商申報到中期的并購交易再到投后管理,合規工作可以說是貫穿全局,時刻都把合規要求放在首位。今后公司也將始終把“踐行合規理念,傳遞合規文化,提升江中合規能力”作為合規工作的目標和方向!